2021年12项成果得到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
1.“加快黑土地保护利用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”得到时任省长刘宁批示
2.“关于着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”得到省政协主席周波批示
3.“推动辽中南城市群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”得到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省政协原主席夏德仁批示
4.“关于加快推进沈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对策建议”得到省委常委、沈阳市委书记、时任沈阳市市长王新伟批示
5.“关于我市‘三块地’改革的几点建议”得到省委常委、沈阳市委书记、时任沈阳市市长王新伟批示
6.“‘十四五’时期辽宁省人大深化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建议”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孙轶批示
7.“充分发挥风险资本作用,发展壮大我省科创型企业”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批示
8.“关于进一步发挥PPP模式在我省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功能作用的对策建议”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批示
9.“我省外贸企业希望打通出口转内销堵点”得到副省长陈绿平批示
10.“推进我省宅基地‘三权分置’改革的建议”得到副省长姜有为、郝春荣批示
11.“外国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对我省的启示”得到副省长姜有为批示
12.“推动辽中南城市群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”得到省政协副主席李晓安批示